【學分規定】
- 一至三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12學分,亦不得多於25學分。
- 四年級及二年制在職專班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, 亦不得多於25學分。
可能是同學註冊手續未完成,請同學將繳費收據或助貸完成證明(有關助貸問題可洽生輔組或桃園學務組)繳至註冊組(研教組或桃園教務組),以便加註冊章,完成註冊手續後即可上網加退選。
【申請減修】
學生期中考不及格學分數未達當學期修讀總學分數三分之一者,得減修1科;達三分之一但未達二分之一者,得減修至多2科;達二分之一者,得減修至多3科。唯所修之學分數不得低於規定之最低學分數。
申請減修時間:期中考後2週之星期一上午9時至星期五下午4時前上網提出申請,若需更改需向註冊組提出,截止日後不再接受申請與更改,請同學謹慎點選。
【GPA成績計算】
GPA:學業平均成績以等級點數表示。
大學部成績等級點數:A(80-100分)4點、B(70-79分)3點、C(60-69分)2點、D(50-59分)1點、E(49分以下)0點。
專科部成績等級點數:A(80-100分)4點、B(70-79分)3點、C(65-69分)2點、D(60-64分)1點、E(60分以下)0點。
計算方式:各科學分數與其點數成績之總和除以總修習學分數。
【研究所甄試成績】
請查閱擬申請研究所的學校簡章規定訂後,依其條件(或表格)至註冊組(桃園教務組)成績業務承辦人員處辦理。
【補考成績】
- 期中考試准假者概不補考,期中考試成績占學期總成績之比率併入期末考試成績比率,並扣學期總成績8%。
- 期末考試准假者准補考一次,補考成績在60分以上者,以60分為基數,其超過部分以五折計算;補考成績在60分以下者,按實得分數計
【申請成績】
中英文成績單申請程序如下:
- 直接至自動櫃員機繳費(歷年成績單30元/份;單學期成績單15元/份),請馬上從印表機領取(約需30 秒)。台北校區印表機置於於試務中心(E樓1樓),桃園校區印表機置於投幣機旁。
- 單學期成績單僅供在校學生申請,已畢業或肄業之學生請申請歷年成績單。
- 校友不克親自前來申請者,可 託親友或校友會代理申請。 請校友會申請者,請電校友會(TEL:(02)28824564轉2716)。
可於申請成績單時選擇列印排名即可得知你的成績排名。
中英文成績單申請程序如下:
- 直接至自動櫃員機繳費(單學期成績單15元/份(已畢業同學不適用);歷年成績單30元/份),請馬上從印表機領取(約需30 秒)。台北校區印表機置於於試務中心(E樓1樓),桃園校區印表機置於投幣機旁。
- 校友不克親自前來申請者,可 託親友或校友會代理申請。 請校友會申請者,請電校友會(TEL:(02)28824564轉2716)。
可於申請成績單時選擇列印排名即可得知你的成績排名。
【複查成績】
請自行上網於工作項目下點選電子化表單填點選所需複查之申請表,提出複查。
複查期中考成績之期限為期中考成績公告後兩週內,複查期末成績與學期成績為自成績公告後至開學後一週內。
【更改成績】
學生各種成績除經任課教師證明有錯誤,並提案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討論通過,提報教務會議討論通過才可更改。
【暑修成績】
暑修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平均成績,但併入畢業總平均成績內。